研招网 > 北京研招网 > 清华大学 > 招生简章

2019年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教育学科历史悠远。1926年,清华大学建立教育心理学系。1979年,清华大学教育研究室成立。1985年更名为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2009年,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正式成立。历史上,一大批教育界著名学者如,朱君毅、邱椿、汪懋祖、吴俊生、孟宪承、田培林、罗廷光、陈友松等在此弘文励教,培养英才。

  改革开放以来,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在工程教育、高等教育、教育政策管理以及教育技术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以谢维和、史静寰、王孙禺、石中英、刘惠琴、袁本涛、林健、程建钢、李曼丽、叶富贵、HamishCoates等为代表的师资队伍实力雄厚、学术视野开阔、研究经验丰富、国际化水平高。

  截至目前,教育研究院已为高校、国家机关、教育管理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以及优质中小学校培养输送了高质量的毕业生700余人。

  2019年,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将继续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须按照《清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后,必须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并通过照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上传照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5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yz.tsinghua.edu.cn/

  4.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照相。

  5.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清华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6.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待准考后通知(将在复试通知时说明)。

  六、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医院:清华大学校医院。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九、其它说明

  1.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附后),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政策法规”栏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

  2.各院系招生人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不包括推荐免试生。如遇国家计划调整或推免生计划调整,统考招生计划后续可能会发生计划调整。

  3.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4.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或安排,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

  2.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文南楼403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

  电子邮件:jyyjx@mailoa.tsinghua.edu.cn

  十一、学费标准

*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专业名称

代码

学费标准*

备注

所有学术型专业

-

0.8万元/生学年

按学期交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