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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201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2015年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若不能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第一理科楼附三楼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议室。
  2.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闭卷3小时)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

科学学位

学科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070205 凝聚态物理

材料科学基础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科学导论

080502 材料学

1.工程材料基础(金属材料方向)        
2.无机材料物理化学(无机材料方向)

0805Z4 纳米材料与纳米技术

纳米材料与纳米结构

0805Z5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材料分析测试技术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数字图像处理基础或材料学基础
或解剖生理学或电子技术基础

专业学位

085204 材料工程

1.材料科学导论(材料物理与化学方向)

2.无机材料物理化学(无机材料方向)

3.工程材料基础(金属、纳米、复合方向)

085230 生物医学工程

数字图像处理基础或材料学基础
或解剖生理学或电子技术基础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
  1、材料学(金属材料方向)专业、材料工程(金属、纳米、复合方向)专业2015年3月25日下午13:00-19:00
  2、其余各专业(包括科学学位及全日制专业学位)2015年3月26日上午08:30-12: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时间:2015年3月22日-3月27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2015年3月30日12:00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行政办公室
  注意:已将体检表交到学院的推免生不用再参加体检;未交体检表的推免生需要参加本次体检;外地推免生可以在其所在学校的校医院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寄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办公室邓老师处。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即国家外语四级证书和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及录取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总分为100分,其中初始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院内各专业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依序录取。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五、各专业复试名单
  1、复试对象
  全日制科学学位:理科【凝聚态物理专业】成绩总分达到290分,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总分100分)或68分(总分150分);工科【材料物理化学、生物医学工程、纳米材料与纳米技术、新能源材料与技术专业】成绩总分达到32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总分100分)或68分(总分150分);工科【材料学专业】金属材料方向成绩总分达到340分,其中单科不低于45分(总分100分)或68分(总分150分),工科【材料学专业】无机材料方向成绩总分达到325分,其中单科不低于45分(总分100分)或68分(总分150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材料工程专业(材料物理与化学、无机材料方向)成绩总分达到290分,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总分100分)或60分(总分150分);材料工程专业(金属、纳米、复合材料方向)成绩总分达到310分,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总分100分)或60分(总分150分)。
  “少数名族骨干计划”:总分不低于280,单科不低于40。
  2、各专业复试名单
  已先期进行复试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六、咨询联系方式:************/85418895

  七、举报受理渠道:唐老师************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3月18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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