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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
  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并行招生模式,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在12个工程硕士领域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
  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
  准)。我校同时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
  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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