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峡大学考点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文件精神和湖北省《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文件精神和湖北省《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8〕24号)的相关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时间
1.网上报名: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时,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2.现场确认:2018年11月6日-10日。考生应先在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时间到选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照相等。
3.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23日
二、接受报考生源范围
我校考点接受报考考生范围为: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我校考生;
3.宜昌市及周边地区户口或长期工作的往届考生(即宜昌城区、秭归、兴山、远安、长阳、五峰、宜都、枝江、当阳地区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
三、报名条件
详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四章、各招生单位招生公告。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网报公告等,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将短信反馈,考生首先上网核实信息,若填报信息无误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及复印件提交报考点核验,否则不予确认。
说明:
1.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户,每个账户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如果一个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如报考点、报考院校等),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帐户,先取消错误报名信息,然后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点的选择即是考点的选择,三峡大学考点代码为4220。
3.报考我校考生,请在“备注”里填写意向导师姓名。
4.省外应届自考本科生、网络教育本科生,选择在读学校所在地考点报名考试。
5.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交费:网上报名期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直接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可补缴。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的规定,参加初试的考生报名费考三门的为130元/人,考四门的为190元/人,考两门的为160元/人。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考生凭本人有效(可采集身份证信息)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件、往届生其他证件等,到信息技术中心五楼(J-1508、J-1519)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照相、信息确认等。
1.学历证件需有下列之一:
(1)往届毕业生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军校毕业生或2001年以前毕业生,还需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2)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
(3)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未毕业本科生,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湖北省自考生到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开具《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申请流程查看湖北省考试院网站),2018年10月19日-11月2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4)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未毕业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2.往届考生其他证件包括:
(1)报考我校的往届考生,提供报名信息样表(研招网上可下载打印)。
(2)宜昌市及周边地区户口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长期在宜昌市及周边地区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非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士兵计划考生证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时间 | 11月6日 | 11月7日 | 11月8日 | 11月9日 | 11月10日 |
上午 | 土建学院 | 机动学院 | 电气学院 | 生药学院 | 国交学院、往届考生 |
外语学院 | 理学院 | 法管学院 | 艺术学院 | ||
下午 | 经管学院 | 医学院 | 文传学院 | 水环学院 | |
材化学院 | 计算机学院 | 科技学院 | 体育学院 |
五、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此类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及报考办法另行通知。
六、其他
1.在审核考生资格时,若发现考生持伪造证件报考的,将立即暂扣其所持身份证,并通知公安机关。
2.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2018年12月14日-24日,考生凭网报帐户和密码上网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打印,考试期间不得涂改。考试结束后妥善保管准考证,以便复试、新生报到时使用。
3.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刷验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采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4.考试时自带文具,可包括2B铅笔2-3支、笔芯1盒,0.5毫米黑色墨水笔2-3支,橡皮擦1块,三角板2个(45度三角板和30、60度三角板各1个),透明垫板1个,透明文具盒或装袋1个(禁止使用铁制文具盒),其他文具禁止带入考场(除考试科目特殊要求外)。
所有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1.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
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1808/20180821/1715735904.html
2.2019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8日
附件2:
2019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
我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居民身份证核验等。
3.2018年12月14日-2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色纸张打印。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按规定携带文具参加考试。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鉴于考场配有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接受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的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报名号:考生签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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