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3月24—3月30下午5:00点前,带两张1寸照片来能源学院院办(测试楼216)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请带好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
资格审查时需交100元/人的复试费。
推免生不必参加复试,但要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学生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自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专业笔试
3月31日(星期二)下午2:00-4:00专业课笔试
考试地点在综合楼502和504,请提前15分钟到考场查看自已所在考场及座位安排,以免影响考试。考生带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双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严禁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任何物品,包括手机、字典、相关书籍。
复试科目及拟报导师请在资格审查时报给我们。
复试科目及加试科目可在下列科目中任选,复试及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重复,否则复试成绩无效
选考科目
1. | 煤田地质学 |
2. | 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 |
3. | 沉积岩石学 |
4. | 采油工程 |
5. | 油藏工程 |
6. | 油矿地质学 |
7. | 油层物理 |
8. | 石油构造地质学 |
三、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月1日(星期三)下午1:30到测试楼215和218候考(请在院办门口和教室门口查看自已候考的教室)由引导员安排进入面试考场及外语考场进行复试。
专业面试及外语口试,要求教师根据考生大学四年期间的学习成绩,了解学生专业背景、对本专业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科研工作能力、今后的研究计划等,按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请各复试教师认真对待,严格把关。
面试强调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查,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以适当加分,记入复试成绩。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
外语口语测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限1分钟进行自我介绍(提醒:超时可能影响这部分的成绩)。第二部分:由复试教师现场选择相应的主题进行交流,据现场表现评定成绩。
三、体检
请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时领取的体检表在校医院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和收费标准资格审查时通知。
五、同等学历及跨专业加试
4月1日(星期三)下午1:00-5:00跨专业和同等学历加试(加试地点3月31日笔试现场通知),每科2小时,共4小时。考试结束参加面试及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声明:诚信考试,复试过程中如有舞弊行为,不予录取!
复试笔试及加试专业课不及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能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
能源学院共有上线生177人(含36名推免生,141名统考生),其中矿产普查与勘探 127人(推免生29人,统考生98人),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术)39人(推免生7人,统考生32人),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学位)4人(统考生),地质工程(专业学位)7人(统考生)。
一、 录取原则
今年我院招生指标为160人(含36名推免生和124名统考生),其中学术型80人,专业型80人。
我院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同等学历及跨专业考生专业课加试与专业课笔试成绩计平均分),外语口语、听力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复试成绩共计300分,复试环节中单科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合格者按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二、各专业招生人数调整
所有录取考生中,包括36名推免生、报考专业硕士的统考生,原报考专业不做调整;其他按总成绩排序录取,排在前44名的考生录取为学术硕士,45名及以后的将被转为专业学位。
其中,初试报考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术)的考生调为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硕士),初试报考矿产普查与勘探的考生调为地质工程(专业硕士)。
三、指导教师招生名额分配
我院共有硕士导师40人,按学校规定每个导师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对科研项目较多,经费较充足且报考合格生源较多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按此原则现规定每个导师限招5人,最多不超过6人(仅限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生)。
合格生源不足5人的导师向内调剂接收的人数不得多于3人。
复试名单